和记酒业荣获辽宁省“文明诚信单位”殊荣
9月11日上午10点,辽宁和记酒业荣获辽宁省“文明诚信单位”授匾仪式在办公楼前举行。阜新市工商局副局长郭洪林、阜新市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王立新、阜蒙县工商局局长叶军华、阜蒙县消费者协会秘书长陈凤英、阜新日报王东元主任、阜新广播电视台张立主任、李冰主任、阜蒙县电视台孟庆杰主任、薛冬云主任,蒙古贞日报李航主任及公司领导陶国元、段秀丰、李明宇出席授匾仪式,党委书记陶国元在仪式上发表讲话。
坦荡和记 无限荣光
辽宁和记酒业有限责任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守法经营、诚信经营,以客户至上、注重维权的实际行动得到广大消费者的认可。2007年获得“全国守合同重信用单位”称号,多次获得“省、市消费者满意单位”、“诚信单位”等荣誉。同时,和记酒业还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用于消费维权培训和宣传上,每年要拿出一定数额的专项资金用于处理售后纠纷。并设专门投诉电话,专人处理投诉,出现纠纷市内两小时内到达现场,二十四小时处理完毕。维权举措得到了社会的认可和政府的好评,于2011年末被辽宁省消费者协会评为“文明诚信单位”,这不仅是一份荣誉,更是一份责任。
董事长助理李明宇主持授匾仪式
阜新市工商局副局长郭洪林在仪式上为和记酒业授匾并颁发荣誉证书,并对和记酒业表示祝贺。他强调:希望和记酒业在今后的经营中,担负起社会责任,不辜负消费者的信任与厚望,保持荣誉,再创佳绩,严格把好进货关、生产关、销售关,真正践行“一杯和记一份情”的誓言,以实际行动回报广大消费者的信任,永葆和记品牌在客户心目中的良好形象,为阜新地区经济发展和消费维权事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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